違紀問題:
2016年10月,江西省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為井岡山市農村公路管理所所長羅作明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2015年12月10日,羅作明在陪同某檢查組檢查工作時,超標準安排晚餐。當晚共12人就餐,花費1970元,超標930元。羅作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超標
事件回顧:
2015年12月10日下午,某檢查組對井岡山市大隴至源頭、茅坪至團山兩條農村公路的養護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紤]當天下午檢查工作耗時較長,若趕回市里吃飯則太晚,井岡山市農村公路管理所所長羅作明決定安排檢查組一行和陪同人員就近在茅坪鄉某餐館用晚餐,并以吃羊肉為主。當晚就餐人數共計12人,其中檢查組5人、陪同檢查的井岡山市農村公路管理所人員7人。累計花費公款1970元,其中羊肉1575元(含紅燒羊肉、小炒羊肉、羊雜小炒、羊骨湯等)。
事后,羅作明覺得餐費標準偏高,便授意該餐館老板將餐費分成3張單據予以結算,即以2016年12月10日的日期,分別偽造了金額為640元、671元和676元的3張用餐單據。餐館老板自行開具了一張金額為1970元的稅務發票到該所結賬,該所通過井岡山農商行營業部于2016年1月6日將1970元餐費轉給了餐館老板。
●查處經過
2016年8月1日,井岡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接到吉安市紀委批轉的一條重要線索,迅速將相關情況和線索上報主管領導。
“這張用餐票據日期明顯有問題,且上面所列的菜僅羊肉一項就達1575元,很可能存在超標準接待,必須嚴查!本畬绞屑o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調查組進行核實。
市紀委第一紀律審查組接到任務后,迅速展開調查,很快摸清了羅作明違規超標準接待的時間、地點、人員和金額等情況,固定了相關證據。
調查人員找到羅作明進行談話。起初羅作明避重就輕,表示招待上級部門工作組屬正常的公務接待,卻不正面回答1970元餐費票據相關事宜。
“據我們了解,你在接待時明知費用偏高卻沒有及時制止,還授意餐館老板將1970元的總費用分成3張單據,是這樣嗎?”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羅作明羞愧地低下了頭,很快交代了自己超標準接待的違紀事實。
2016年9月7日,井岡山市紀委給予羅作明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了超標準費用930元。
“是好面子和僥幸心理害了我自己,組織的處理我心服口服,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收到處分決定的那一刻,羅作明后悔不已。費用被追繳。
。▉碓矗褐袊o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