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4pey9"></pre>

      1. <p id="4pey9"><strong id="4pey9"><xmp id="4pey9"></xmp></strong></p>

        <acronym id="4pey9"></acronym>
        您好,歡迎訪問寧夏國際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寧夏國際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動態
        全國服務熱線:
        0951-7873333 7829819
        招標事業一部
        趙梓辰 7829123 18609588411
        招標事業二部
        朱學濤 7829697 18995063613
        招標事業三部
        陳 晨 7809206 15209589885
        招標事業四部
        夏紅娟 7829186 13639516582
        招標事業五部
        吳東芮 7631965 19995122887
        招標事業八部
        韓國峰 7829226 15009666608
        造價事業一部
        羅蘭蘭 7829890 13099593390
        咨詢事業一部
        李夢飛 7896677 18295191229
        咨詢事業二部
        趙文章 7896677 13995406670
        法律法規   您的位置:首頁>> 招標動態  >> 法律法規  

        寧夏回族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發表時間:2019年01月03日  點擊數:5675 次

         


        寧夏回族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 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 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 用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 運輸、水利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 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 監督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招標人是依法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是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任主體,對招標過程和結果 負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 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其 他地區、其他行業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地區、本行業的招標投標活 動,不得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不得非法干涉招標人、投標人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自主權。

        第七條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負責依法為市場主 體、社會公眾、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等提供招標投標綜合服務, 不得與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存在隸屬關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進入依法設立的公共資源交 易平臺進行全過程招標投標活動。

        第八條依法設立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應當符合國家電 子招標投標系統的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為招標投標活動當事 人、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注冊權限登錄使用交 易平臺提供必要條件。

        鼓勵利用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進行招標投標。

        數據電文形式與紙質形式的招標投標活動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章招標與投標

        第九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 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 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 安全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 委員會發布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必須招標的基礎設 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調整 的,從其規定。任何單位不得自行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范圍 和規模標準。

        不屬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依法自主 確定是否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進行招標。

        第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 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 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

        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 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

        招標人應當按照審批、核準的招標范圍、方式、組織形式組 織招標。

        第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 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 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 大的;


        (三)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 不宜公開招標的;

        (四) 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不宜公開招標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屬于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需要審批、核準的,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認定;依法不 需要審批、核準的,由法定監督部門認定。有前款第四項所列情 形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 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 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 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二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 標的;

        (二) 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 招標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

        (五) 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 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

        (六) 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 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其他情形。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十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進行招標,應當具備下 列條件:

        (一) 應當履行審批、核準手續的,已經通過審批、核準;

        (二) 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也可以委托招標 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自行招標的,應當向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備案。招標 人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 面的專業人員。

        委托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發出招標文件的同時,將招標文 件抄送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

        各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 構,不得通過設置中介名單、中介機構庫,采用搖號、抽簽、遴 選以及指定等方式,限制招標人自主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第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或 者其招標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或 者“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并對其提 供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

        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對已發出的公示信息進行澄清、修改的,應當在原發布媒介 發布。

        發布媒介應當確保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數據電文不被篡 改、不遺漏和至少十年內可追溯。

        第十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 公告,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 招標項目名稱、內容、范圍、規模、資金來源;

        (二)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時間、方式;

        (四) 遞交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方式;

        (五) 招標人及其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 系方式;

        (六) 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招標 投標交易平臺的網址和方法;

        (七)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 定的時間,在原公告發布媒介上登載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 電子文本,供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免費下載,提供下載的期限 不得少于五曰。

        第十七條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中設定的否決投標條 件應當清晰、明確,并集中載明;通過補充文件修改否決投標條 件的,應當在補充文件中集中載明調整后完整的否決投標條件。

        前款規定的否決投標條件未集中載明的,不得作為否決投標 或者判定無效投標的依據,法定否決投標的情形除外。

        第十八條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 申請文件截止時間二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 標截止時間十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三日內作 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 條的規定執行。

        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評標方法、資 格審查條款、否決投標條件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 解予以解釋。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招標人的解 釋,但違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十九條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不得以不合理的 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的行為外,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 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一)設置的資質、資格、業績等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 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或者設置的資質、

        資格條件已經被國家取消的;

        (二) 以抽簽、搖號等方式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評審或者確 定中標人的;

        (三) 以投標人所有制性質為條件的;

        (四) 限定投標人注冊地址的;

        (五) 要求提交超過法定保證金以外款項的。

        第二十條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

        (二) 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者提供 咨詢;

        (三) 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四) 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 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 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提交保證金可以以銀行保函或者擔保公司保函、保兌支票、 銀行匯票或者現金、支票、保證保險等招標人認可的合法形式 提交。

        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證金,應當從提交人的基本賬 戶轉至招標人指定的賬戶,招標人不得挪用。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


        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二條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并進行資格預審的,聯 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資格預審后聯合體增 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 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 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 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第二十三條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第二十四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 十條規定的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 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存在兩處以上相同錯誤的;

        (二)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編制或者打印、

        復印的;

        (三)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送達或者分發的;

        (四) 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 員的;

        (五) 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 人、項目總監等人員有在同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

        (六)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 組織賬戶或者同一賬戶資金繳納,或者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從各自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來自同一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賬戶的;

        (七) 不同投標人參與同一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使用的計 算機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硬盤序列號、加密鎖序列 號等信息相同的。

        第二十五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的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情形 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 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一)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故意損毀、篡改特定的投標文 件內容,或者在資格預審時損毀、篡改特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內容的;

        (二)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或者間 接向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利害關系人泄露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 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的名稱、數量的;或者泄露獲取招標文件 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的;

        (三)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直接或者間 接向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利害關系人泄露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情 況的;

        (四)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脅迫、勸退、利誘等方式, 使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人放棄中 標的;

        (五) 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中標人確定前,投標人 已經開展該項目招標范圍內的工作的。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弄虛作假 投標:

        (一) 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 投標的;

        (二) 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的;

        (三) 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榮譽的;

        (四) 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 關系證明的;

        (五) 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的。

        第三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七條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

        開標。 1

        投標人少于三個的,不得開標,投標文件不得開封或者解 密,當場退還。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 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應當拒收投標 文件:

        (一) 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二) 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 采用電子招標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

        (四) 提交投標文件的申請人未通過資格預審的;

        (五)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拒收投標文件的其他情形。 招標人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密封和拒收等情況,

        并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 準,組建全區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專家庫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評標專家的選聘、培訓、 考核和退出機制。

        第三十條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由招標人的代表 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 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應當從自治區綜合評標專家庫 中隨機抽取,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對技術復雜、 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方式確定的 專家難以勝任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依據國家規定,需要從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評標專家庫中抽 取專家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相關項目的 評標委員會成員:

        (一) 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 項目主管部門或者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

        (三) 編制投標文件的人員;

        (四) 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 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人員;

        (五) 與投標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人員。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

        避;招標人發現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要 求其回避,并補充抽取評標專家。

        第三十二條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現場評標應當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對評標活動與外界 實行必要的物理和信息隔斷,評標過程實行全程監督并采用音視 頻監控記錄。除評標委員會成員和招標投標行政監督人員外,其 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評標區;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電子評標應當在有效監控和保密的環境下,在依法設立的招 標投標交易場所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在線進行。

        第三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有權對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 審,抵制、檢舉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依法取得勞務報酬。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評標的管理規 定,客觀公正地進行獨立評標,接受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 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依 法依規作出處理或者向招標人提出處理建議,并作書面記錄。

        第三十五條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 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應當不超過三個,并 標明排序。

        評標報告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果有不 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 由,并在評標報告中注明。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 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

        第三十六條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下列內容:

        (一) 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 開標記錄;

        (四) 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五) 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六) 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七) 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A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第三十七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 標準;

        (二) 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 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前款第二項規定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 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

        第三十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 評標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或者 “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評標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曰, 公示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及其排序;

        (二) 開標記錄;

        (三) 投標文件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否決原因及其依據;

        (四) 評標委員會評分匯總表;

        (五) 采用編碼標注的各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各投標人投標文 件的分項評分;

        (六)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七) 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內容。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 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三日內作 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十九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 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確定中標人。按照評標委員 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確定非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 人的,應當符合法定事由。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曰起 十五日內,向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 面報告。

        第四十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 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四十一條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完整、如實記錄招 標投標活動,對招標投標文件檔案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 造、隱匿或者銷毀。招標投標紙質檔案及開標評標音視頻資料由 招標人保存,招標投標電子檔案由招標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保 存,保存期限按照項目類別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招標投標文件檔案應當包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各投標人 的投標文件、評標報告、開標評標音視頻資料、中標文件、定標 文件、合同文本、質疑答復、投訴處理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十二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曰起 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 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提交履約保證金 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 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一) 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資 格預審結果或者潛在投標人投標的;

        (二) 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三個,或者在資格預審文 件下載期內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申請人少于三個,或者采用 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少于三個的;

        (三)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三 個的;

        (四) 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的;

        (五) 評標委員會認為按照評標辦法,無法確定中標候選人 或者中標人的;

        (六) 其他依照國家規定應當重新招標的情形。

        因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原因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三個 的,經原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批準,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造成招標人重新招標的,

        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 制度,依法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自治區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下列規 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一) 自治區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自治區招標投標規章制度、籌建全區統一的綜 合評標專家庫并進行日常管理;

        (二)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 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 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三) 自治區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等主管部門, 分別負責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四) 自治區財政部門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 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按照行政管理權 限,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負責。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對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職責無另 外規定的,參照本條前兩款規定執行,但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 府不得另行組建綜合評標專家庫。

        第四十六條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監督檢查或者處理投 訴,有權調取、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相 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必要時,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可 以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處理投訴過 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十七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 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曰 起十日內向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投訴,國家另有規定的從 其規定。投訴應當有明確的事實、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就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結果事項投訴的, 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投訴有效 期內。

        第四十八條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按照管轄分工 依法受理、處理相關投訴,不得推諉、延誤。

        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 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負責 處理。

        第四十九條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曰起 三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投訴,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三十個工 作曰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 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 行投訴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予以駁回。

        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對不受理的投訴,應當向投訴人作出 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第五十條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時,應當堅持公 平、公正、高效原則,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

        (一) 投訴人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的;

        (二) 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的;

        (三) 投訴書未署具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 的;以法人名義投訴的,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 章的;

        (四) 已經作出處理決定,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五) 超過投訴時效的;

        (六) 投訴事項應當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已進入行政 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程序的。

        第五十一條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公告對招 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等 當事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理決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當依托統 一的社會信用代碼記錄招標投標活動中產生的市場主體信用 信息。

        前款信用信息應當依法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 用聯合懲戒。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招標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以不合理條 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泄露 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 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追究法 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投標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 定,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 員串通投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 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五條投標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他人名 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 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評標委員會成員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應當回避而不回避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

        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 臺運行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招標投標工作中,徇私舞弊、濫 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對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其他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 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 

        第五十九條本辦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2009年2 月2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 辦法》同時廢止。


        抄送:自治區黨委各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 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寧夏軍區。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自治區政協辦公廳,自治區高級 法院,自治區檢察院,中央駐寧各單位。

        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自治區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6日印發

        紙發195份電發480

        上一條: 關于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推行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通知
        下一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
         
        榮譽資質 黨風廉政 集團架構
        旗下公司  |  新聞中心  |  業務領域  |  招標動態  |  黨建工作  |  聯系我們
        寧夏國際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 Reserved    
        網站設計制作:銀川天脈網絡公司  訪問統計: 8876356人 寧ICP備14001148號

        寧公網安備 64012202000110號

        免费看国语一级纯黄片_久久国产福利播放_国产小视频福利免费视频_无码激情AV一区二区三区